民建聯前社區幹事鄺星宇在觀塘疑因政見問題與人爭執並揮刀傷及兩人,被控傷人等三罪。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鄺星宇承認全部控罪,案件押後於10月23日判刑,期間鄺星宇繼續還押。
鄺星宇涉於今年6.12當晚,疑因政見問題與5至10人起衝突,他當時大叫「警察加油」,並從褲袋拿刀割傷記者食指;另一名男子嘗試阻止被告也被砍傷,傷及手指神經及動脈,需住院3日。警員搜身時發現被告背包有壯陽藥,故再控以「管有第I部毒藥」罪,被告今日庭上承認所有控罪。
辯方表示,被告只是希望以剛買的新刀制止記者拍照,事件是「大時代下的不幸」。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質疑,被告剛買的新刀為何會拆開包裝放在褲袋,辯方律師稱:「買完順便拆包裝睇吓,之後包裝放入背囊,刀順手放入褲袋。」
裁判官認為,被告買新刀放褲袋的說法不合情理,當時現場有百多人聚集,被告故意在人來人往的地方亮刀,必然是打算使用褲袋的刀子傷人,已屬嚴重行為,而入院受害人疤痕也非常長,故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估計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