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霖死因研訊,經過11天證人作供,今結案陳詞,陳母亦有到庭旁聽。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總結32名證人作供及35份文件證據的重點,他提到陳彥霖終年15歲,一名年輕赤裸陳屍海上「係令人難過嘅事」。
他提醒陪審員,要獨立審視每份證據及證供,再決定是否接納全部或部分供詞,如果陪審團不同意裁判官觀點,亦可不接受觀點。高官重申要按證據作出裁決,不要作出猜測。
庭上曾播放陳彥霖失蹤前,知專及港鐵站等地方的閉路電視片段。高官指示陪審團,可對比相片中陳彥霖的樣貌,決定是否接納在片段中出現的女子就是陳彥霖。他又提醒陪審團,知專各處閉路電視片段,所顯示的時間並非完全吻合,陪審團可以重看原片,考慮片段是否真確或遭剪接。
疑似陳彥霖身影,最後於去年9月19日約晚上7時,出現在調景嶺站閉路電視片段中,有知專學生及的士司機供稱,隨後在同晚7時20分見陳彥霖在調景嶺站出現,及後乘的士到日出康城緻藍天。
高官向陪審團表示,可以考慮證人證供與閉路電視片段出現時間差,是合理、或因為記憶或時間顯示上錯誤;以及陳彥霖坐的士到緻藍天的目的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