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就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表的聲明,錯誤並不恰當地評論《港區國安法》影響本港市民的言論自由,表示強烈不滿及反對。
政府發言人表示,《港區國安法》所規管的,是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的活動,並已就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作出清晰界定,不會令普通市民誤墮法網,亦不會影響市民依法享有的合法權利和自由。
發言人指出,訂立《港區國安法》後,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高度自治不會變,特區的法律制度、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也不會受到影響,也不會影響香港居民正當行使言論自由,包括批評政府的施政或官員的政策和決定,亦不會影響資訊自由、學術自由、政策研究、個人資料私隱,以及一般的商業活動。
發言人稱,美方對《港區國安法》不恰當的評論,完全是雙重標準的政治操作,並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嚴重違反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特區政府對此強烈反對。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於聲明批評《港區國安法》旨在製造寒蟬效應,而與領事館代表會面的人勾結外國勢力的指控,亦是荒謬。
聲明指出,領事館為溝通美國與當地政府,一直有與建制派、反對派以至社會各層面人士會面。部分人士的會面等同勾結外國勢力的指控,反映《港區國安法》目的從來並非為國家安全,而是要令爭取民主人士噤聲,威脅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