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人士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最長14天。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47歲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離開其檢疫地點,並於3月1日在港珠澳大橋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他被控違反《規例》,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4天。
第二及第三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27歲男子及一名32歲女子,他們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們必須分別於家中及一所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二人分別意圖於5月29日及6月3日離開本港,並在深圳灣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該男子及女子均被控違反《規例》,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6日及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