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記者會上表示,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獲高票通過,一致贊成,充分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充分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包括香港同胞的心聲和意願。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該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港區國安法》又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昨晚亦已完成刊憲和公布實施的程序,這個法律在香港特區,包括全國都已經生效施行。
沈春耀指出,制定國安法是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及人大會議精神重要舉措和關鍵步驟,是重要立法任務,《港區國安法》的公布施行將有效地維護國家安全,有效地防範、制止和懲治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堵塞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對於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沈春耀提到,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經過認真研究、論證、評估,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提出採用「決定+立法」的方式推進《港區國安法》。今年5月28日,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這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根據新的形勢和需要,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為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提供了憲制依據。
他指,緊接着全國人大常委會在6月中旬、下旬先後召開了常委會第19次會議、第20次會議,制定出台了《港區國家安全法》。他提到有關法律有「六個明確」,包括明確規定中央政府對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及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明確規定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遵循的重要法律原則、明確規定相關機構職責和活動準則、明確規定要防範制止及懲治4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