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發起七一遊行被警方反對,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經聆訊後晚上駁回民陣的上訴。
警方以公眾健康及公共安全為由反對遊行,民陣就提出7項防疫措施,包括取消遊行前集合、分開起步位置、按不同年齡組別出發,及呼籲遊行人士保持社交距離等。
上訴委員會副主席鍾婧薇表示,在疫情下主辦方未能安排妥善集會場地,以及確保防疫措施切實可行,認為遊行對公共安全及秩序帶來嚴重威脅。
代表民陣的大律師黃宇逸強調,警方有積極責任保障市民的遊行集會權利,質疑警務處處長越權,以《公安條例》不包括的保護公眾健康為由反對遊行。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指出,已向警方提出7個防疫方案,包括起步不集合、分區遊行、靜默遊行等,要求警方交代具體準則後再次開會。他又稱,委員會不應假設反對遊行,街上會空無一人,指市民對「港區國安法」感憤怒,即使遊行不獲批,估計仍會有大量市民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