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港區國安法草案擬將「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改為「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有關修改似乎想將法律涉及範圍擴闊,如果將「活動」的字眼加入條文,可能會令到除了參與外,如果在場亦可能觸犯法律。
他表示,香港與內地法律不同,本港法律一般比較仔細,會界定清楚才能令人守法或執法,但今次港區國安法的框架相當闊,例如何謂外國干預,都是模稜兩可,可有不同演繹。他又指,內地法律會留有很多空間,有任意性,有機會令執法人員「拉咗先算」,令巿民人身自由受侵害。他形容有關條文是魔鬼在細節,加上在過程中港人是無法參與,因此港人擔心是可以理解。
陳文敏稱,當局表示今次是要修補漏洞,而「漏洞」代表現時香港法律沒有涵蓋的地方,有需要講明現時香港法律未有涉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