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欲參加九龍西區補選的劉小麗,遭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她其後提出選舉呈請,高等法院今裁定劉小麗勝訴,九龍西補選的當選人陳凱欣非妥為當選。
陳凱欣表示,仍然未詳細閱讀判詞內容,會與團隊參考法律意見,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她稱會視今次為事業上一個少少障礙及挫折,強調自己的工作不受影響,態度依舊,形容自己對得住「立法會議員」5個字;她又指自己上任議員年半以來日子過得好快,感謝背後有好團隊及義工,建制派給予好多不同支持。
立法會一度暫停會議,處理陳凱欣是否仍有資格在議會上發言,主席梁君彥指出,根據法例,陳凱欣有14個工作日時間,決定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期間原訟庭的裁決會暫緩生效,換言之直至6月10日,陳凱欣的議員資格繼續有效,一旦陳凱欣決定上訴,她的議員資格會生效至終院頒下裁決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