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署長陳漢儀表示,如14天前曾到湖北省的港人回港後,必須強制留家檢疫,禁止離開指定的處所,並必須戴上電子追蹤手環,期間不能離開香港。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指,「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LSCM)研發的電子手環不會蒐集個人資料,已經徵詢私隱專員意見,確保符合法規。手環不能隨便脫下,要與手機設備連接,當手機或手環被破壞,或者手機帶離家中,設備會即時通知衞生署和警方跟進。林偉喬又指,現時有500個電子手環,今個星期可以使用,未來可再增加1000個手環。
衞生署首席醫生連慰慈表示,違反家居檢疫規例的人士,將會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5000元,衞生署人員會透過家訪和電話聯絡接受家居檢疫的人士,當局亦會將有關大廈的名稱在網上公布。她強調,接受家居檢疫的人士並非病人亦非懷疑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