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督彭定康接受英國傳媒訪問時表示,特區政府制訂《禁止蒙面規例》是瘋狂之舉,《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回應表示,這番話只能證明他在英國已是一位過氣政客,需要靠香港話題來刷存在感。英國早就出台了《反蒙面法》應對抗議示威和騷亂,這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譚惠珠接受新華社訪問時,被問到有聲音質疑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涉嫌違法,她表示,《禁止蒙面規例》是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因應有公共危害所訂立的。回歸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通過決議決定吸收《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為特區法律。回歸後,該部法律的約束力也經過特區立法機關確認。根據該條例,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出現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其認為合符公眾利益的規例。
她又指出,《禁止蒙面規例》性質屬先訂立後審議的附屬法例,立法會10月中旬復會後,將提交立法會審議,相信有理智、負責任的議員都會支持這個法例,相信法例一定能獲得通過。譚惠珠表示,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將有助於警方執法,這是止暴制亂的一把利器。她呼籲全香港市民團結起來,一起向暴力說「不」,盡快恢復社會秩序。
對於《禁止蒙面規例》的實施效果,譚惠珠表示,在行政長官宣布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後,暴力分子出現了預期中的反彈,走上街頭打砸破壞,上演最後的瘋狂。這樣的反彈正好說明這次立法是對症下藥、踩到了暴徒的痛腳。
譚惠珠又稱,持續4個多月的暴亂,警方拘捕了很多人,法庭積壓了大量案件,需要排號審理。香港可以借鑑國外的一些做法,比如成立暴亂特別法庭,專門審理這段時間的暴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