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為「佔領行動」5周年,民陣發起在金鐘添馬公園舉行集會,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中區警區助理指揮官廖珈奇表示,警方一向尊重市民參與集會及遊行的權利,同時有責任確保公眾安全、公眾秩序及保護其他人的權利自由,提醒集會人士有責任確保有秩序參與活動,不應作出任何損害公眾安全、公眾秩序的行為,例如堵路、阻礙緊急通道等。
廖珈奇又指出,如集會出現混亂、暴力、無法控制的情況下,主辦單位需要配合警方現場評估及安排作適當的呼籲,甚至終止集會,強調對於違法、刻意破壞公共秩序等行為,警方必定即時介入及進行搜證,追究相關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