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旬翁報稱在醫院被捕時,遭兩警員施襲,協助事主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引述事主兒子稱對警方的回應感到憤怒,指當日向警察投訴課時,警方處理手法隨便,未有紀錄清楚,又反駁稱已向警方表示北區醫院資料有閉路電視。林卓廷批評警方指認為醫院冇閉路就不搜證,乃無意認真調查。
林卓廷又稱,事主兒子因工作關係未必可以隨時聽電話,但警方拘捕事主、接納事主投訴時,應有記錄地址,警方要查一定會查到,不可能以沒有地址為由解釋為何沒有跟進下去,若警方一早問北區醫院取證,就可以更早處理事件。
林卓廷又批評警方指兩名施襲警員以涉嫌襲擊致做成身體傷害落案,乃淡化事件,兩名警員向事主施襲時間長、手法殘忍,事主亦企圖自殺,可用酷刑罪檢控,質疑警方決定。他又稱當時另有一名便衣、一名軍裝警員在場,應知曉同袍毆打事主,若然他們袖手旁觀,亦涉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警方應盡快停職、拘捕。
林卓廷強調,現時警方處事方式荒謬,不明為何先處理被捕者刑事案件,之後才到被捕者投訴警方的事項,認為要廢除做法,又質疑涉事警員是否以為沒有閉路電視,就可以毆打事主而不被刑事追究,強調警員不是鏡頭前才執法,現令市民對警方非常沒有信心,濫用暴力毆打人員可以逃之夭夭,促請警方盡快將涉案人士繩之於法。
林卓廷又稱,兩名施襲的警員停職應停薪,認為警察公會亦不可財政支援,以免縱容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