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申請人鍾健平於聆訊後表示,對裁決感到憤慨與失望,認為警方理據從無立足之地,但相信在公安條例第245條44(4),上訴委員會只能決定上訴成功、失敗,或加條件情況下作此無奈裁決,他希望立法會及政府於復會後可更改條例,否則港人集會遊行自由被嚴重剝奪。
他指出,自己明天會一個人由水邊村遊樂場行至元朗站,並非屬非法集會,又提到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呼籲明日元朗遊行人士「和理非」表達訴求,惟上訴委員會卻維持原判,質疑明日元朗於下午3時至11時59分屬宵禁狀態。
被問到會否參與明天李鵬悼念集會,有份出席聆訊的「光復屯門」發起人巫堃泰表示,在現行公安條例下表明,喪禮是被包括在非法集結豁免範圍內,惟悼念會並非在豁免範圍內,如有任何人士參與悼念會,警方亦有權以非法集結拘捕有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