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黃繼兒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收到約200宗投訴,主要指警員的個人資料和圖片被放上網,當中抵毀、侮辱或恐嚇說話令他們或他們的家庭成員受驚,投訴數字在本周大幅增加。
黃繼兒指出,保障私隱的大原則是要考慮有關人士搜集資料的目的是否合法,在使用資料與搜集資料時,表明的目的是否一致,例如若有人在公共領域搜集資料後,以恐嚇、煽動及詆毀的目的使用資料,可能違法。
他又稱,公署已主動接觸社交網站及網上平台的營運商,從善如流處理涉及披露個人資料的行為,有營運商表示會移除相關內容,若網民屢勸不聽,會刪除其賬戶,但目前法律並無明確規定營運商的行為,相反新西蘭、澳洲和新加坡等地都有禁例,禁止平台發布這些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