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總商會今日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面,討論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建議。總商會重申支持該條例草案的基本原則,但由於擬議的修訂將為本港的刑事司法制度帶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而刑事司法制度乃香港享有國際都會美譽的關鍵因素,因此草案必須引入全面的保障機制,進一步提高公眾信心。
總商會主席夏雅朗表示,政府在現有《逃犯條例》下提供一些保障措施,惟總商會認為仍不足夠。港府與加拿大和英國等其他司法管轄區訂定的引渡協議中,所涵蓋的強制或酌情拒絕引渡條款,都遠較條例草案所列為多。
夏雅朗續稱,希望當局給予社會更多時間消化修例的影響,並就此進行建設性的討論。若然修例必須盡快進行,應要求行政機關和法院考慮人權和人道因素;有關引渡到內地的要求,只有由中央政府提出才會予以考慮;以及訂立更高的門檻,只涵蓋監禁刑期7年或以上的可予引渡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