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下月12日直接交立法會大會審議,對於有意見要求加入額外人權保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認為可考慮引入監察員,跟進個案移交後,人權保障情況。
鄭若驊出席無綫節目《講清講楚》時重申,是否移交個案,是經多重檢視,草案對人權保障完整,當局亦可視乎情況,要求提出移交的地區,加入要公開審訊,確保有探視權等額外保障。
被問到可否在法例訂明,移交後必須有公平審訊,鄭若驊表示,要需時討論,是否可行,認為可考慮如何引入監察員跟進個案移交後,人權保障情況。但是否引入,應視乎每個個案情況而定。
對於移交後,發現不太符合人權,可如何介入,她稱,相信一定要用當地司法制度,即時就人權保障,提出相關司法程序。香港知道時,亦可跟相關地方提出一些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