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議員毛孟靜早前提出,擬於本月29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動議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以調查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領導的秘書處,在處理有關修訂《逃犯條例》委員會的事宜,是否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違背政治中立、專業操守的原則等問題。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回覆毛孟靜信件中指出,根據《議事規則》規定,立法會秘書須負責就有關立法會程序的一切事宜,向立法會主席提供意見。
梁君彥續稱,一直以來秘書處均須協助立法會主席,處理立法會程序及事務,包括議員提出的議案。由於考慮到擬動議議案的內容,或會涉及利益或角色衝突,必須審慎、公平及公正處理,因此決定先聽取外間法律意見,才裁決相關議案可否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