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就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等情況,前日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報告提到,民族黨曾多次公開表明不排除使用武力或呼籲支持者,使用武力去爭取香港獨立等,保安局局長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需要,作出禁止民族黨運作的命令,有充分理據。
公民黨楊岳橋回應指,禁止民族黨運作是香港高度自治範圍的事務,中央以公函形式要求香港政府提交報告,令人憂慮「一國兩制」中的「兩制」進一步模糊,他又擔心若未來有人參選資格或議席被取消,中央亦會要求港府提交報告。
他又指,《基本法》第27條訂明香港居民有結社自由,報告顯示民族黨宣揚理念的方式,與其他政黨無異,只是民族黨宣揚的訊息不為政府接受,就被取締,反映政府以言入罪。
民建聯周浩鼎指,特首於依法處理事件後把整體情況及結果向中央報告,他認為特首此舉正確,是對香港市民及中央負責,並不存在中央干預香港處理內部事務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