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近日就加強屠宰環節非洲豬瘟檢測工作下發通知,要求在5月1日前各地組織對生豬屠宰企業進行全面清理,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不符合動物防疫要求的企業一律立即停產整改;7月1日前整改不達標的,堅決依法取消定點屠宰資格。
通知明確,跨省銷售生豬產品和年屠宰10萬頭以上的屠宰企業,以及生豬屠宰、加工一體化企業最遲於4月1日前開展非洲豬瘟自檢;年屠宰5萬頭以上的屠宰企業最遲於5月1日前開展自檢;其他屠宰企業最遲於7月1日前開展自檢。
通知指出,生豬屠宰企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按照規定採取應急處置措施。48小時後經評估合格的,可恢復生產。對撲殺的生豬,按照財政部和農業農村部印發的通知予以補助。
同時,鼓勵屠宰企業通過兼併、重組、標準化示範創建,提升規模化、規範化、標準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