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發表工作報告。栗戰書表示,常委會通過修改法律、作出決定,健全國家機構組織法律制度。
就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作出決定,統籌修改機構改革涉及的國境衞生檢疫法等32部法律的316個條款,作出中國海警局行使海上維權執法職權的決定,制定消防救援銜條例。
栗戰書指出,修訂公務員法,把職務與職級並行的改革實踐寫進法律,加快推進公務員分類體制改革。此外,又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制定人民陪審員法、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作出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鞏固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