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去年6月有人在巴士上砍殺乘客,致4人死亡。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午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辛海平故意殺人一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辛海平自稱乘坐巴士時被人惡意扎針染上重病,遂產生報復社會洩憤的想法,於去年6月22日下午3時許,攜帶提前購買的作案刀具乘坐一輛巴士,當該車行駛至一個鐵路閘口時,辛海平持刀對車上人員進行砍殺,並追至車下繼續砍殺乘客及路人,致4人死亡、7人輕傷。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辛海平為報復社會,持刀砍殺巴士乘客、過路群眾,致多人死傷,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