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及美容行業營商手法以往引起不少投訴及爭議,政府早前就該兩行業的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諮詢公眾3個月,但建議不包括3000元以下的預繳合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在一個電視節目上表示,現階段只建議為3000元或以上的預繳美容及健身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主要是相關投訴較多、涉及金額較大、手法亦較差。
他續稱,政府在草擬法例時,會以條文細節堵塞漏洞,防止商戶以拆單等方式迴避法例。若將來有其他行業挺而走險,會再考慮擴大規管範圍。對於美甲、按摩或不設運動器械場所的健身服務可獲豁免,邱騰華稱,若日後這類投訴愈來愈多,可以取消相關豁免。
政府在諮詢中提出「3個工作天」及「7個曆日」的冷靜期限,邱騰華指出,期望市民和業界給予意見,同時交代具體理據,相信社會上最終能夠凝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