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8日新上任的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被指擔任行政院政委期間違法兼職為《壹週刊》撰寫社論,監察院通過彈劾。至於是否影響校長職務,監委表示,交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定。
監察院指出,管中閔擔任行政院政委兼國發會主委,違反公務員規定,透過匿名方式常態性為《壹週刊》撰寫社論,一年獲取約65萬元新台幣的兼職報酬,違失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
銓敍部指出,假設公懲會認定管中閔兼職違法,管中閔現為台大校長,主管機關就是教育部。
監察委員稱,今日彈劾案僅針對為《壹週刊》撰寫社論事件,至於管中閔被揭曾在中國廈門大學等校兼職,將最快在2月提出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