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居民郭卓堅和社工呂智恆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丁屋政策,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
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在《基本法》第122條中,《中英聯合聲明》的原意是希望確保原居民仍有權居住在丁屋,但並無決定丁屋政策是否要繼續。
李柱銘指出,根據歷史資料及專家報告,丁屋政策一直是行政政策,並非法定政策,應由現時政府決定是否延續、修改或撤銷。
李柱銘稱,《大清律例》並無限制女性或非原居民持有土地或房屋丁屋政策,政府及鄉議局難以證明傳統只限於男性原居民有權買地建屋。
他指出,即使丁權在清朝屬於傳統做法,但到後來殖民地年代,英國政府已採用另一套土地政策,回歸後本港實行「一國兩制」,認為目前的土地政策,無可能用清朝舊有機制去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