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辯論有關政府應否研究制訂政策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議案。提出動議的人民力量陳志全表示,同性戀者有締結關係的客觀需要,亦應該享有最基本的個人權利,包括為伴侶作出醫療決定及領取骨灰,但政府長久而來都不願意正視相關議題,他希望透過今次的議案,帶領社會理性討論。
提出修訂案的經民聯梁美芬表示,不反對研究有關議題,但認為政府在制訂平權政策時,不能動搖現行一男一女及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以保障社會及家庭的穩定性。她又指部分人以「恐同」、「道德塔利班」去形容反對同性戀人士屬於逆向歧視,並非同志平權,而是「同志奪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稱,香港是一個共容、互相尊重的社會,目前無法例禁止同性戀者建立親密關係,今年《施政報告》亦指,特區政府在致力維護現有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基礎上,促進不同性傾向及跨性別人士的平等機會,政策目標是在社會上消除歧視。
聶德權又指,如在香港設立認可的民事結合制度,容許同性伴侶締結民事結合,得到類似婚姻的承認及權利,將無可避免對香港現行婚姻制度及社會價值觀帶來深遠影響,必須小心謹慎處理。當局會持續聆聽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