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及浸大的學生刊物,2016年被拒絕進入新聞中心採訪立法會新界東補選,高等法院今日拒絕批出兩校學生刊物的司法覆核許可。
法官區慶祥指出,政府2016年9月起,已容許7間本地院校的學生,在具公眾重要性的指定政府活動,各派4名新聞系學生記者進入採訪區,認同新聞處一方指出,再挑戰處方的舊政策已無實際作用。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刊物Varsity,以及浸大新聞系學生刊物《新報人》都對裁判表示失望。《新報人》總編輯李心怡指出,《新報人》是按報刊註冊處條例合法註冊的刊物,應有合理採訪權,不用新聞處酌情開放採訪名額,又指新聞處每次只提供4個名額,未能滿足新聞系4個不同專業的採訪需求,會再與律師商討下一步行動。
Varsity時任總編輯,以及《新報人》時任副總編輯,2016年提出司法覆核,認為政府拒絕大專院校學生及網媒記者,採訪記者會或其他官方活動是違反《人權法》,亦違反《基本法》賦予的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