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公布,符合資格的香港營辦商於下周一(24日)起,可以申請營運經港珠澳大橋往來香港及澳門的跨境出租車配額,截止日期為10月15日。
港澳兩地政府將分別派發合共100個配額予合資格的香港及澳門營辦商,經營港澳跨境出租車服務。持有配額的營辦商可營運出租車服務,以載客取酬形式接載乘客經港珠澳大橋往來香港及澳門。
香港政府會派發60個配額。澳門政府亦會向澳門營辦商派發40個出租車配額,並會另行公布申請詳情。
申請人須具備至少兩年營運本地出租車或跨境出租車的經驗,或持有粵港跨境出租車配額至少兩年。申請人須以出租車營辦商的名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