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發言人表示,一名委員的個人手提電腦懷疑於海外失竊,他已於當地報警處理。由於有關電腦載有個別免遣返聲請上訴人的個人資料,委員會已就事件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作出資料外洩事故通報。
發言人表示,根據委員會初步估計,事件涉及儲存於手提電腦內約30名正等候聆訊的上訴人的資料,以及部分委員會已作出並已向相關上訴人送達的其他決定書;涉及的個人資料是上訴人的姓名和國籍。遺失的手提電腦內沒有上訴人的其他個人資料。
發言人強調,事件並不涉及任何香港居民的資料。失竊的手提電腦並非政府公物,而該電腦並沒有與委員會或其他政府電腦系統有任何連接,故事件不會影響任何政府電腦系統。委員會已將事件向保安局通報,並會按局方要求就事件於兩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