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布的相關政策意見,北京將以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配售共有產權住房、發放人才租房補貼為輔,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給予住房支持。
北京市住建委指出,該部門會同北京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優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務保障人才發展的意見》。
據悉,申請人才住房,需要符合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的一般申請條件,並按照北京市公租房租金標準及共有產權住房售價、產權比例、出售等一般規定執行。
具體來看,人才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在北京市無房,或在北京市有住房但距離工作單位超過一定距離;北京市、各區或園區需要的人才;在各區認定的單位就業或簽約達到一定年限,各區認定的行業或單位應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
具體申請條件,由各區人民政府或園區管理機構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等因素確定。根據意見,經市級人才主管部門備案引進的非京籍優秀人才及境外個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員在北京市均無住房的,可以購買用於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請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