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有關取消強積金對沖及檢討強積金供款入息上下限,雖然感覺上好像對僱主來說會有一些負擔,不過兩件事從時間表上發生的時間不同,可以分開考慮。
他表示,強積金與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對沖」的問題,即使年內可以「拍板」,到完成有關的立法工作,直至可以推行,最快都是4年之後的事。他又指,強積金制度需要每隔一段時間,就例如供款上下限等問題作出檢討,相信將來會繼續在有需要時維持此做法。
積金局建議,分兩階段提高供款入息上限至4.8萬元,僱主和僱員每月最高供款,會由目前1500元,增至2400元;供款入息下限則由目前的7100元,提升至8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