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預料明天將開會,研究是否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沙中線涉嫌造假事件。
公民黨陳淑莊促請政府引用《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由法官擔任主席的調查委員會,讓委員會可以傳召證人作供,以及要求提交文件的權力。她說,若有人拒絕也可按法例第4E向該人發出逮捕令。她又說,根據條例4A,任何人在調查委員會內作證,該等資料不會成為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被接納的證據,這可以保障爆料人。
她指出,今年初政府成立的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雖然也是由法官主持,但沒有傳召權力,相關持分者可拒絕出席作供。若今次再成立同類委員會,擔心禮頓、泛迅等或會拒絕出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