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日前公布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提出,營運單位承擔營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於可能影響安全營運的風險隱患要及時整改。
數據顯示,截止去年底,全國已有34個城市開通營運城市軌道交通,投入營運的線路有155條,營運總里程達4642公里,年完成客運量183億人次,北京、上海、廣州城市軌道交通的客運量佔城市公共交通客運量的比重都超過50%。
同時,目前還有43個城市的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獲得批覆,預計「十三五」末,全國城市軌道交通的營運里程將超過6000公里。
《規定》還明確禁止了9類危害軌道交通營運安全的行為,包括攔截列車、強行上下車、擅自進入隧道、軌道或者其他禁入區域、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台門等。
7月1日《規定》實施後,這些可能危害城市軌道交通營運安全行為的乘客,將被記入「不良記錄」訊息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