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早上審理一宗涉及2014年佔旺清場違反禁制令的案件,一名操普通話的女子旁聽案件時懷疑在庭內拍攝,她下午應法官陳慶偉要求到法庭解釋,司法機構已經報警處理,高院星期五會再開庭處理。
該名女子表示,自己是法律人員,法律賦予她保持緘默權利。她又稱,自己喜歡拍照便拍照,她喜歡的話可以與法官陳慶偉合照。
她表示,雖然法庭有列明不准拍照和飲食,但指示並不清晰,她曾在庭內見過有人進食但沒有被阻止,指法官針對她拍照的行為,卻沒有懲罰進食的人,認為法庭的處事不公平。
法官多次追問她有否拍照時,她回應指今日是公開審訊,又拒絕交出手機,最後法庭書記收取手機交予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