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被控行賄及洗黑錢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第三度被紐約法官拒絕申請保釋。
美國紐約聯邦法院當地星期四開庭審理何志平的保釋申請。雖然何志平的代表律師將保釋金額提高至1000萬美元,及將其母親在香港的物業作為抵押,但法官認為,沒有任何條件足以確保何志平不會潛逃,如果他逃回香港,將極不可能引渡,又指中國政府與賄款源頭的能源公司關係密切。
法官亦提到,為何志平支付律師費的公司,與中國有聯繫。同時,案件可能判監數十年,足以成為何志平棄保潛逃的動機,因此拒絕保釋申請。
美國司法部指出,68歲的何志平在2014年至去年1月,代表1間中資能源企業,涉嫌以約300萬美元,分別賄賂乍得總統代比及烏干達外長庫泰薩,換取生意上的優待。何志平去年11月在美國紐約被捕,一直扣押至今。案件暫定11月5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