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本月初發起「天下為公」眾籌計劃,以繼續追查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UGL企業400萬英鎊事件。梁振英本月10日分別向民主黨林卓廷、尹兆堅、何俊仁及吳思諾發律師信,指4人指控他或干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是發布明知屬虛假的誹謗。
民主黨的代表律師本月18日向梁振英的代表律師回信,重申對他的指控是基於已有的公開資料,認為有表面證據指他可能違法。
梁振英的律師今日就林卓廷等人的代表律師的覆函反駁,指林卓廷等人罔顧在香港、英國和澳洲已經公開的事實,包括首先報道UGL協議的澳洲傳媒在3年半前的更正報道。斥林卓廷等人引用的事實片面而錯誤,因此在法律上的結論完全錯誤,並重申保留一切在香港和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追究權利。
梁振英又在聲明中表示,在林卓廷向香港的調査機構投訴,他已盡快搜集資料和手上的文件,主動交給香港的調査機構,並向中央政府提交副本備案,包括DTZ主席代表董事局的同意書。
梁振英強調,他沒有責任向任何其他人披露其和第三者的通訊和會議紀錄。沒有事實根據,捕風捉影,信口雌黃,以至揑造事實誣告他人者後果自負,這是誹謗法的通例。同時重申,自2014年UGL協議被公開至今已經3年半,他仍然沒有收到任何稅局關於此事的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