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新公眾龕位最初的骨灰安放期為20年,之後家屬需要每10年再付費續期,如果期滿無續期,當局會將骨灰移走。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發言人任國棟在電台節目表示,現時龕位已經不足,有關建議最快要20年才能有效果,對增加龕位流轉的效用不大,不能解決燃眉之急。他建議政府考慮提供將骨灰轉為晶石的服務,讓市民慢慢接受將晶石放在家中,不需佔用龕位。
殯儀業商會永遠會長吳耀棠亦認為,政府的建議無助改善龕位流轉,相信先人的第一及第二代後人都會到骨灰龕位拜祭,可能要到第三代以後的後人才不會,他認為,長遠應增加骨灰龕位供應。
吳耀棠又指,市民亦不會接受政府的建議,如果沒有後人續期,政府便自行撒灰,是對這些先人不公平和不敬,質疑政府沒諮詢就強迫市民接受。
至於私營龕場申請牌照期限上月底屆滿,155間在發展局有紀錄的龕場中,有11間無提出申請。任國棟表示,業界預計提出申請牌照的私營骨灰龕場中,有三分二能成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