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就規管無人機展開公眾諮詢,其中建議重量250克至7公斤的無人機,需實名登記,但毋須民航處事先批准;超過7公斤則需要處方事先批准才能使用。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實名制」的建議合理,但對遊客在港使用無人機,或在港購買是否需要登記得,均須小心考慮。
出席同一節目的無人機航拍會創會人周亦樂也同意民航處就250克以上機款實行「實名制」。他指出,現時有部分用家比較魯莽,甚至無人機撞到建築物或車之後,不顧而去,事後難以追究責任。
他認為,無人機飛行時,規定要與人和建築物保持50米距離,飛行高度不得高於300呎,或會對協助樓宇維修等的商業航拍造成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