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後表示,表達和言論自由要有界線,同時表達方式亦有很多種,認為市民應尊重國歌,避免利用國歌「惡搞」或二次創作。
對於立法後,如果有學生在學校內貶損或侮辱國歌,聶德權指,由於學校並非任何人可以自由進出,因此並非公共場合,如果有學生在校內奏唱國歌的場合作出侮辱行為,可以透過學校的機制處理。
他重申,《國歌法》主要針對公開侮辱和貶損國歌的行為,政府的立法建議沒有列明學校要如何教授國歌,學校只需按現有機制和指引便可。
聶德權又稱,立法會稍後舉行公聽會,條例首讀後,立法會亦將有充分時間審議條例草案,政府不會拘泥於某種特定的方式諮詢公眾,認為現時的做法聽取公眾意見是最合適,亦最能兼顧不同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