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等9人被控妨擾罪預審,分別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煽惑他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案件將於11月19日開審,預料審訊20日,另外會在9月17日再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
法官陳仲衡今早駁回辯方撤銷「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項控罪的申請,裁定控方可繼續以「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檢控其中8名被告。
此外,辯方指其中兩名被告、社民連成員黃浩銘和民主黨成員李永達涉及案件的地點,與另外7名被告不同,要求分案處理。法官認為,案發位置實際上很接近,亦涉及阻塞道路是否帶來妨礙公眾的問題,故駁回分案處理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