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再次強調,微信和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將繼續承擔作為錢包或者作為金融基礎設施的職能,參與數字人民幣的發行、流通以及兌換的過程。
他回應數字人民幣與第三方支付之間關係的問題時指出,數字人民幣和錢包之間或者與第三方支付之間是兩個維度的事情,人民幣是錢是支付工具,錢包是載體是基礎設施。數字人民幣的錢包和其他的錢包都是一樣的,都是一個載體,都是一個基礎設施。
他又稱,對於第三方支付來講也是一樣,它作為載體的功能或者說基礎設施這個功能並沒有發生變化,它依然可以作為數字人民幣的載體和基礎設施。
穆長春表示,貨幣的流通過程是需要全社會共同來實現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依然會在這個過程中找到自己的角色,來為數字人民幣的流通和對方的服務做出相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