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表示,數字人民幣的M0定位是貨幣性質和發展規律決定的,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流通中現金(M0),應堅持央行中心化管理;發行和流通要按照現金進行規範管理,並由商業銀行承擔向公眾兌換數字人民幣的職能。
范一飛發表署名文章稱,在費用體系上,數字人民幣是央行向公眾提供的公共產品,不計付利息,而央行也不對兌換流通等服務收費。
他續稱,堅持數字人民幣發行的中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義。一是維護法定貨幣地位和貨幣發行權,防止數字經濟時代的貨幣發行權旁落;二是提高支付體系效率,提升貨幣流通速度和貨幣政策執行效率;三是維護金融穩定,人民銀行掌握全量信息,可以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分析交易數據和資金流向,防範打擊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等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