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美國公司在華盛頓地區法院起訴美國商務部,認為美國商務部扣押華為設備並遲遲不作出相關決定的行為「非法」,而有關設備至今被扣押超過600日。
新華社引述法院公開訴訟文件,指2017年華為將包括一個電腦伺服器和一個太網(Ethernet)轉換制在內的多件原產於中國的電訊設備,運往美國加州一家獨立實驗室檢測,完成檢測後計劃將設備運回。當年9月,這些設備在運回中國的途中被美國商務部以調查是否需要出口許可為由,扣押於阿拉斯加州。
訴訟文件表示,設備被扣後,華為按要求提交相關訊息,並被告知商務部下屬機構通常在45日內作出設備是否需要出口許可的決定。至今設備已被扣20多個月,而美國商務部仍未作出決定。華為表示,截至提起訴訟時,這些設備已「在阿拉斯加的倉庫中陷入官僚主義僵局」,長達632天。
華為認為,這些設備在美國境外生產並被送回原產國,無需出口許可。訴訟文件主張,不論美國商務部最初扣押設備是否存在過錯,無故拖延作出是否放行的決定都是「非法的」。華為沒有向美國商務部索賠,但要求美國商務部對相關設備運輸是否違規作出裁決,如果裁定不違規,美國商務部應放行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