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發文完善風電上網電價政策。
通知稱,將陸上、海上風電標杆上網電價改為指導價。新核准的集中式陸上風電、海上風電項目上網電價全部通過競爭方式確定,不得高於項目所在資源區指導價。
2018年底前核准的陸上風電項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並網的,國家不再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陸上風電項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並網的,國家不再補貼。自2021年1月1日開始,新核准的陸上風電項目全面實現平價上網,國家不再補貼。
2019年符合規劃、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新核准近海風電指導價調整為每千瓦時0.8元(人民幣‧下同),2020年調整為每千瓦時0.75元。對2018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風電項目,如在2021年底前全部機組完成並網的,執行核准時的上網電價;2022年及以後全部機組完成並網的,執行並網年份的指導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