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將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鞏固提升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地位,支持香港發展船舶管理及租賃、船舶融資、海事保險、海事法律及爭議解決等高端航運服務業,並為內地和澳門企業提供服務。
建設世界級機場群方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強化航空管理培訓中心功能,提升廣州和深圳機場國際樞紐競爭力,增強澳門、珠海等機場功能,推進大灣區機場錯位發展和良性互動。支持香港機場第三跑道建設,並依托香港金融和物流優勢,發展高增值貨運、飛機租賃和航空融資業務等,加強空域協調和空管協作。穩步發展跨境直升機服務。
構築大灣區快速交通網絡,以連通內地與港澳以及珠江口東西兩岸為重點,力爭實現大灣區主要城市間1小時通達;完善大灣區鐵路骨幹網絡,更好發揮廣深港高速鐵路、港珠澳大橋作用;提升粵港澳口岸通關能力和通關便利化水平,促進人員、物資高效便捷流動。
優化提升訊息基礎設施,推進粵港澳網間互聯寬帶擴容,增強通訊企業服務能力,推動降低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遊費,並積極開展取消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遊費的可行性研究,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基礎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