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規定》,明確嚴禁領導幹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參與茅台酒經營活動;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其他特定關係人獲取茅台酒經營資格、增加茅台酒銷售指標、倒賣茅台酒提供便利。
同時,嚴禁違規審批茅台酒經營權;違規收送茅台酒;其他違規插手、參與茅台酒經營的行為。領導幹部要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禁其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參與茅台酒經營活動。對有意違反、規避規定或不按規定整改的領導幹部,將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對於茅台集團,《規定》要求,中國貴州茅台酒廠建立領導幹部打招呼登記備案制度,凡過問必登記、凡打招呼必登記、領導幹部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利用其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參與茅台酒經營活動必登記。凡發現應登記未登記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