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證監會已修訂並發布新版公開發行證券公司訊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當中包括上市公司在海外的招標、拍賣和掛牌等交易,允許簡化和暫緩披露相關情況。
他表示,按新版準則,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中,未來不再要求披露交易對方業務發展狀況、主要財務指標和下屬企業名錄。
新規將增加中介機構核查的要求彈性,允許中介機構結合盡職調查的實際進展披露核查意見。在已明確交易標的的前提下,不再強制要求披露標的的預估值或擬定價;在充分披露相關風險的前提下,不再要求披露權屬瑕疵和立項環保等報批事項。
他又指,下一步,上市公司要進一步落實好分階段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