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公布,廢止和失效17件規範性文件並修改部分法規條款,涉及進口付滙、服務貿易、外債等多項業務,將取消外商來華直接投資前期費用額度及前期費用賬戶有效期的要求,旨在更好推進直接投資領域外滙管理改革,提升外商來華直接投資便利化程度。
是次宣布廢止和失效的17件規範性文件涉及進口付滙、服務貿易、外債、國際收支申報、結售滙周轉頭寸、結滙統計等多項業務,以及金融機構、企業、個人等多類主體的外滙管理,因管理內容改變、適用期已過或調整對象已消失而宣布廢止或失效。
下一步,外管局將堅持依法行政,長效推進法規清理,不斷提升跨境貿易投資的自由化及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