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等12家大數據企業,簽署《個人訊息保護倡議書》,承諾保障用戶訊息控制權益。
該12家企業包括中國電信(00728)、中國移動(00941)、中國聯通(00762)三大電訊商在浙分支機構,以及阿里巴巴、杭州網易質雲科技、浙江核新同花順網絡等互聯網企業。
倡議書提出,公開透明處理用戶訊息,包括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簡單直觀的方式,向用戶明示個人訊息處理目的、方式、範圍、規則等,以及一旦發生重大個人訊息洩露事件及時告知用戶。
同時,不使用「一攬子協議」的方式,強迫用戶打包授權對個人訊息的收集,為用戶提供個人訊息申訴渠道、註銷賬戶或關閉的途徑;建立可訪問、更正、刪除其個人訊息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