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證監會近日聯合發布公告,加強對信用評級行業統一監管,推進債券互聯互通。
公告提出,人行、證監會以及相關分支機構和自律組織,有權對信用評級機構開展通過現場、非現場方式進行監督檢查和自律調查,必要時可對信用評級機構開展聯合調查,對違反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或自律規則的,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自律處分。
同時,將建立健全評級監管及自律管理訊息共享機制;並將逐步統一對信用評級機構開展以投資者為導向的市場化評價。
此外,公告還對信用評級機構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內部控制和業務制度,防範利益衝突,統一評級標準,保證評級質量等方面作出明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