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發文稱,長春長生生物科技(002680.SZ)的子公司長春長生,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違反國家藥品生產規定,將不合格疫苗產品流向市場,突破人的道德底線,造成惡劣影響,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中上協再次倡議,上市公司應當嚴格恪守《中國上市公司誠信守則》,牢固樹立社會責任意識,誠信合規經營;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訊息披露義務,杜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持續提高訊息披露質量;進一步加強公司內部控制,健全風險管理體系,不斷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中上協續指,尤其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嚴控道德風險,狠抓產品安全,為維護一個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環境做出應有的社會貢獻。